产品简介:
“流动资金循环贷款”是我行与企业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,在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和额度内,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周期性和季节性流动资金需求,随时提款、逐笔归还、循环使用的人民币贷款业务。
目标客户:
具有周期性和季节性融资需求的企业。
申报流程:
天津银行各分支机构均可办理,具体如下:
第一步:企业提出“流动资金循环贷款”申请
第二步:“流动资金循环贷款”作业机构调查
第三步:上级有权机构审批
第四步:“流动资金循环贷款”作业机构发放贷款
贷款期限:
“流动资金循环贷款”贷款期限最长3年(含)。
贷款金额:
“流动资金循环贷款”贷款金额根据企业资信状况、经营情况和发展预期综合确定。
还款方式:
按月、按季归还贷款利息,到期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。